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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新政!这些问题由业主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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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5 08:55:4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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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会传来重磅消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正式公开。

值得关注的是,其中针对当下频发的物业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草案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287条明确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282条还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这一新规的出现,大大利好广大业主,也将规范物业的服务!与此同时,不作为、违法违规的物业将被业主换掉,被市场淘汰!
来源:南京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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