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天律师李衡 发表于 2020-8-11 12:38 谢谢李律师的回信 |
和你一起分享 发表于 2020-8-10 12:3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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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楼友的关心发言, 欢迎楼友提出宝贵见意, |
独舞 发表于 2020-8-9 07:12 派出所和他关系好,不知道和谁反应,该找哪个部门才能为自己伸张正义 |
仲天律师李衡 发表于 2020-8-10 08:59 交通事故认定书,派出所说: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下来,手机上查的规定是十天,请问李律师是一月的时间吗? |
仲天律师李衡 发表于 2020-8-10 08:59 谢谢李律师给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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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注意的是,受害人对处理结果不服,建议理性采用合法手段进行维权。如果有问,可联系13625588668(微信同号) |
| 这事没有反映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