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 月27 日凌晨,临泉县森林公安局对一非法窝点进行了查处,缴获760 斤、8000 余只青蛙,840 余斤、7000 余只蟾蜍,共计1 万多只。
这是我市森林公安开展2018 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成果之一。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打击处理违法行为人6 人,收缴并放生黑斑蛙等各类野生动物活体共29000 余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相关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 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即构成非法狩猎罪。警方提醒,市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麻雀、青蛙、蟾蜍、刺猬、蛇等“ 三有动物”,都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任何收购、贩卖、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拨打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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