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心校、直属幼儿园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要科学制定当地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宣传以及报名、入园等工作。
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
▲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各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合理控制班额。
▲凡没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C类看护点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托儿所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要积极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
▲各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要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
▲民办幼儿园收费数额在核算成本并报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
▲不准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
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
▲实施幼儿学籍动态管理。
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优化服务措施,正确宣传相关政策、法规。
▲设立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幼儿家长咨询,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