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为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上,谈判药品配备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临床急需药品的配备机构数量保持快速增长。与4月份相比,19个临床急需药品配备机构数量从3324家增加到5572家,增幅达68%。
二是不同治疗领域药品的配备情况存在差别,肿瘤、慢性病等配备情况优于抗感染、骨科、肠外营养等药品配备情况。
三是同期上市的药品中,西药配备机构数量高于中成药。
四是配备机构数量与药品上市时间呈正相关,上市时间越长,配备机构数量越多。
五是不同地区间存在差别。从平均配备药品数量看,东、中、西部地区呈递减趋势。
据了解,今年4月份,国家医保局公布了第一批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共涉及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等19种药品。截至4月15号,19种谈判药品在全国一共是3324家定点医药机构有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是1417家,定点零售药店是1907家。
73个药品覆盖省份已超过20个省份
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20年谈判药品配备情况,截至2021年5月31日,92个药品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有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5.2万家。
分品种看,不同治疗领域药品的配备情况存在差别,肿瘤、慢性病等配备情况优于抗感染、肠外营养等药品配备情况。同期上市的药品中,西药配备机构数量高于中成药。富马酸伏诺拉生片等5个药品在全国32个省份(含兵团)均有配备,73个药品覆盖省份已超过20个省份。
分省份看,地区间存在差别。东、中、西部地区平均配备药品数量依次递减。江苏和河南配备药品最多,覆盖89个药品。北京等13个省份覆盖药品数量超过80个,海南、宁夏、兵团覆盖药品数量少于50个,西藏仅覆盖9个药品。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4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第一批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19个临床急需药品在全国一共有3324家定点医药机构有配备。目前这一数量已经增加到5572家,增幅达68%;覆盖省份的数量也持续增加,平均覆盖省份的数量从22个增至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