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物业需要提供的服务多且杂,每月几百块的物业费当然不可能仅仅是雇了几个门卫和保洁,小区安全和保洁只是误以为服务当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服务是我们看不到或是未曾关心的。常见的3种物业服务:
1. 法律规定的服务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可以看到在法律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内,物业不仅要维护小区治安、保障小区环境,同时还要兼顾小区的维修、养护、绿化、消防等等事情,除此之外,对于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还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2. 法律规定之外的与业主协商一致的服务
上述法律规定只是对物业的服务事项进行了大体的规定,但是限于每个小区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肯定需要针对各小区的具体情况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且除了常规的服务之外,业主也可与物业协商增加其他服务。例如:代为收取小区“公共车位”停车费;代为缴纳小区水费、电费等等。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其他服务事项
目前我国仍有一些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社区行政单位或街道、乡镇为了保证对小区的管理职责,可能会对物业公司提出一定服务进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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