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滨河安居苑24幢楼某业主,长期占用地面公共车位,私自在小区地面公共车位上安装地锁,充电桩,并挂有国家电网电表,占用消防通道为其电车充电。
此事已多次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95598国家电网投诉举报,无果。回复均称该业主安装国家电网电表程序合法,不予调查。
地面车位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车位,物业无权出售或租用。国家电网明文规定不能提供小区车位产权和租用权及物业相关证明的,一律不予安装国家电网电表。
为此提出质疑:该业主是如何通过“合法程序安装国家电网电表”,并“合法占用消防通道为其自家电车充电”。此行为是否占用公共资源,存在消防安全和出行安全隐患,影响居住环境?相信能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广发市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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