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8一单元南面楼顶排水槽失修,有二、三米长,从楼顶坠落时,将三楼的晒衣架砸弯,坠到一楼玻璃房上。
楼顶排水槽与楼面脱离有坠落伤人的危险,已向物业反映几个月了。
这么大的物件落到一楼业主院里,反映多次,一直到年三十都没人处理,直到除夕贴春联了业主才自己想办法把阳光棚上的断落水槽给弄下来。就没见过这么不负责任的物业。
如果没有阳光棚,砸到人身上,不知道会不会像2017年电死人那样一跑了之?
难道物业来了就是为收物业费?,除了摆拍一些照片糊弄上面,为业主真正干过什么?
什么时候我们小区能像西苑小区那样实行业主自治,真正为大家办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