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等行为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筑牢岁末年初安全防线 颍上公安持续加大力度 严查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1月11日凌晨 颍上公安 胜利派出所、特巡警大队三中队 联合查处一起 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案件 该仓库属于 未经许可擅自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场所 地处老城区人口密集区域 与最近的小区居民楼直线距离 仅约10米 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 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已被依法安全转移处置 四名嫌疑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运输、储存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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